台式浊度测定仪通过特定试剂与水样中悬浮颗粒反应,经光学检测系统测定浊度,其校准需遵循 “标准溯源、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的原则,确保仪器测量值与真实浊度高度吻合。校准频率建议每 3 个月进行一次;若仪器使用频繁或测量环境变化大,可缩短至每月一次;新仪器启用前及维修后也需校准。 校准前准备工作需确保标准物质与仪器适配。零浊度水作为校准基准,需用孔径 0.1μm 或 0.2μm 的微孔滤膜对蒸馏水(或去离子纯净水)反复过滤 2 次以上制备,贮存于洁净、已用该水冲洗的玻璃瓶中;也可直接使用符合国标要求的高纯水。浊度标准溶液采用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福尔马肼(Formazine)标准物质,如 GBW12001 400(NTU,FTU)浊度标准物质(定值不确定度 ±3%,有效期 1 年),400 度浊度标准物质需存放在 4 - 8℃的冰箱冷藏室;稀释至低浊度值的标准溶液不稳定,应随用随配。校准用比色皿需选用光学性能良好的玻璃材质,使用前用无水乙醇擦拭,确保内壁无划痕、指纹及污渍(尤其测量低浊度水样时,微小瑕疵对光线穿透干扰大)。同时检查仪器外观无破损,接通电源预热 30 分钟,使光源与检测系统稳定。 校准操作流程需严格把控细节。将零浊度水缓慢注入比色皿至刻度线,用滤纸吸干外壁水珠后放入仪器测量室,关闭遮光罩。在仪器操作界面选择 “零点校准” 功能,调节 “调零” 旋钮(部分仪器为自动校准),使显示值稳定在 0.00NTU(偏差≤±0.05NTU);若无法归零,需检查比色皿是否洁净、仪器光路是否有异物遮挡。依据仪器测量量程,用高纯水将标准浊度溶液稀释至合适浓度(如测量范围 0 - 100NTU,可选用 20NTU、50NTU 标准液),稀释过程遵循 “少量多次、充分混匀” 原则。将配制好的标准液注入比色皿,放入仪器测量室,选择 “量程校准” 功能,调节 “校准” 旋钮(或输入对应标准值),使仪器显示值与标准液浓度一致(偏差≤±2%)。完成零点与量程校准后,需进行多点验证:选取至少 3 种不同浓度标准液(涵盖低、中、高浊度区间),按上述操作测量,记录测量值并计算相对误差,各点相对误差应≤±5%;若超差,需重新校准或检查仪器是否存在故障。 校准结果处理与记录需规范存档。校准完成后,若测量值与标准值偏差在允许范围内,仪器可正常使用;若偏差过大且多次校准仍无法改善,需联系厂家维修,排查光学系统(如光源老化、滤光片污染)或电路系统(如信号放大模块故障)问题。校准过程中的原始数据(零浊度水测量值、各浓度标准液测量值及误差计算结果)需详细记录在校准报告中,报告内容还应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仪器型号及编号、标准物质溯源信息等。校准报告作为仪器档案长期保存,便于后续查询与追溯,为仪器性能评估及维护提供依据。 校准环境条件也会影响结果准确性。校准需在无振动、无强光直射的实验室环境进行,环境温度控制在 15 - 25℃,相对湿度≤65%;温度、湿度变化过大会导致比色皿膨胀或收缩,影响光路长度及溶液折射率,进而引入测量误差。同时,校准区域应远离强电磁干扰源(如大型电机、变压器),避免电磁干扰影响仪器信号传输与检测精度。 台式浊度测定仪校准的核心是 “溯源性” 与 “重复性”—— 通过可靠的标准物质校准仪器,确保每次测量结果可追溯至国家标准;多次测量的重复性验证则反映仪器自身的稳定性。严格遵循校准规范,可有效消除仪器系统误差,为水质监测、工业生产等领域提供准确的浊度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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