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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刑事案件宣判

时间:2022-06-11 15:06:50   访客:963

6月2日上午,被湖州市检察院起诉的长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夏某污染环境案件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出庭支持起诉,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谦担任审判长。市人大、政协部门领导参加庭审。被告人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承办检方还表示,污水处理中添加“COD去除剂”给环境污染造成了损失。目前,他们已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评估,下一步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案是国内首例“COD去除剂”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刑事案件。


[案情]

降低污水中的COD,即化学需氧量,是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主要职责之一。 COD越高,水体中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降解法等。长兴的一家环保科技公司通过购买所谓的“COD去除剂”并将其添加到污水处理的末端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长兴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是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连续3次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被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20万元以上。为单位“效益”,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公司先后七次向长兴某化工企业采购“COD去除剂”。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夏某某亲自或组织、指使公司员工在污水处理末端违规添加“COD去除剂”。经鉴定,这种“COD去除剂”的主要成分是氯酸钠,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会干扰在线监测设施的测量过程,导致测量结果偏低。2021年5月12日晚,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分局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非法投药。2021年12月30日,长兴县公安局将侦查起诉移送长兴县检察院。根据本法和《湖州市检察院生态刑事案件办理细则》的规定,鉴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属于新型案件,湖州市检察院作出决定升级案件。 2022年5月11日,长兴县检察院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5月17日,湖州市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受理后,对全部案卷进行了审查,核实了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 5月13日,办案组在案发现场对长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证据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对被告人夏某某进行了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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